说明 | ||
检测物质 | 包装物 | 欧盟包装和废弃包装物指令对包装材料进行管制,主要原因在于包装材料常在使用过后,被消费者任意地丢弃至环境土壤中,其中所含的危害物质将会直接对土壤水质造成污染。欧盟包装指令主要规范四大重金属(铅、汞、镉及六价铬),最高浓度限值:铅(Pb) 、 镉(Cd) 、汞(Hg)、 六价铬(Cr+6) < 100ppm;管制对象包括:产品包装纸盒、纸箱、木框、胶卷盒、塑料袋、气泡袋、泡棉、保利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涂料、墨水、胶带、胶、束线带、标签、说明书等。 |
法规指令 | 94/62/EC | 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 |
发布时间:1994-12-20 | ||
生效时间:1994-12-31 | ||
修订时间: | 2003-09-29,Regulation1882/2002/EC | |
2004-02-11,2004/11/EC | ||
2005-05-09,2005/19/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