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73.9%的抽查合格率,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当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真实状况——质量总体不高,提升空间很大。结合2013年底质检总局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净化网购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已经成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本次抽查的“四个突出”
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本次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有4个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抽查B2C模式(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电商企业。本次抽查涉及的8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此次抽查共从电商平台企业的自营仓库采样343批次,从电商平台上的品牌旗舰店采样159批次。
三是突出源头追溯。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为落实不合格产品属地查处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突出监管联动。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电商平台企业,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建立健全质量内控体系,着力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发现4个主要质量问题
据介绍,本次抽查抽取了359家企业生产的502批次电子商务产品,涉及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5大类,共计14种产品。通过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4个:
一是小家电、毛绒布制玩具产品安全隐患多。根据抽查结果,移动式插座、电水壶、电吹风、室内加热器等4种小家电产品共有2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0%,其中95.2%的不合格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毛绒布制玩具产品不合格率达40%,其产品质量问题集中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毛球、小球、刚性材料上的圆孔等涉及安全的项目。
二是服装类产品成分含量不实情况严重。据统计,本次抽查服装类产品213批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61批次,其中43批次存在成分含量不实情况。如羊绒针织服装不合格的16批次产品均存在此问题,其中11批次甚至未检出羊绒成分;羽绒服装不合格的9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存在此问题,其中3批次未检出羽绒成分。
三是鞋类产品和背提包物理机械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本次抽查针对鞋类产品主要检测了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共抽查46批次产品,12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集中在耐折性能。背提包共抽查了70批次产品,24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集中在缝合强度和振荡冲击性能2项耐用性能指标上。
四是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在产品追溯过程中,发现25家企业实际地址与标注的地址不一致,13家企业实际名称与标注名称不一致,16家企业标注的联系方式不存在,给样品和结果确认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此外,在追溯过程中,有3家企业声称产品被假冒,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涉嫌无强制性认证(CCC)证书。
强化抽查后处理工作
记者从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获悉,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要求,各省(区、市)质检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抽查后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各地质检部门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质检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包括毛绒布制玩具正常使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毛球、小球、刚性材料上的圆孔)、休闲服装(机织)色牢度和纤维成分含量、羊绒针织服装纤维成分含量、羽绒服装羽绒含绒量和羽绒绒子含量、针织内衣纤维成分含量、皮鞋耐折性能、旅游鞋耐折性能、背提包振荡冲击性能、移动式插座耐热和尺寸检查、电吹风输入功率和电流、室内加热器接地措施等,质检部门将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与此同时,质检部门还将加强对CCC认证目录内玩具、小家电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获证或认证证书暂停、注销、撤销后仍出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按照质检总局的要求,各地质检部门会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