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ECR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14年第十二届中国ECR大会在广州召开。本届大会以“数据供应链——消费品行业转型新引擎”为主题,邀请传统消费品企业和新兴电子商务企业分享各自的发展规划,并就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标准化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其中迅速发展的物联网得到与会者的极大关注,然而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应用的标准化,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难题。
当下:广阔的应用前景
当下有个词很火,叫做“大智移云”。简而之,就是大数据、智慧城市、智能化、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合起来的统称。如今的大数据和云计算已经作为社会发展动力中新一轮的创新平台。物联网则是产生大数据的重要来源之一,目前有各种各样的传感器搜集到很多数据,为了解释这些大数据,就需要用到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技术。
但是,物联网并不是单一的产业,其最终体现在每个具体的应用行业中。据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专委会王桓介绍说,未来物联网发展主要将有6个重要领域:智能交通、智能工业、智能环保、智能家居、智能医疗保健、和城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车联网是一个发展重点,它的市场前景很好,但发展过程肯定很曲折。因为目前车联网的行业应用主要是以政府意志推动,比如装在危险运营车辆或者长途客车的北斗系统,政府为主导肯定发展顺利。但真正的民用市场,如合资企业的汽车,甚至大品牌的汽车,真正装人车交互系统的也不多,再加上每年上千元的服务费,没有多少人接受继续付费的服务,因此按中国国情来分析,车联网真正在民用市场上发展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王桓说。
记者了解到,智能医疗主要领域是两个,一个是可穿戴设备,另一个是社区的便携医疗服务。而智能家居包括家居安防或者家用机器人,深圳一些企业每年可以向欧美国家出口家用机器人,现在扫地家用机器人每年出口达到了几十万台的规模。所以,未来面向民用的物联网应用可谓空间无限。
瓶颈:信息孤立缺乏有效值
“目前物联网还处在婴儿阶段,从概念到现实至少还要5年时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专委会主任邬贺铨如是说。他认为,看物联网必须要有“放眼量”,并不能够马上见到效果。因为发展物联网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既有技术、标准的原因,也有市场和商业模式的原因。
“挑战不仅在传感层,还表现在运营商网络上。”中国电信(61,-0.73,-1.18%)集团创新业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专家委员会李安民介绍说,“通信网络原来的设计核心是为人际间通信服务的,它并不匹配于现在物联网的许多应用。因为物联网通信特点常常是小流量,但需要永远在线,有一些还要求能够广泛覆盖。而运营商要想可持续发展网络,核心动力是要有流量,能够带来数据,但小流量的大规模经济回收就存在问题。所以这对运营商、对整个网络提供者提出了非常大的挑战。”
与会专家认为,目前物联网的商业模式并不成熟。比如全国热建的“智慧城市”,概念都很有逻辑性,但事实上城市交管局与公安局的数据各成系统,卫生医疗数据信息也都是信息孤岛,并没有形成一个综合平台,数据也不开放。李安民建议,只需要搭建一个真正的数据平台,至于这些数据怎么利用、怎么挖掘,最好交给市场来做,政府只要制定“合理的规则”。
重视:统一编码将成为标识趋势
在本届大会上,中国ECR委员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联合近百家零供企业,共同发出“中国零售业商品信息标准化联合倡议”,号召供应链各环节企业遵循并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数据规范。零供合作要以理念思想和技术标准的协同为前提,零售企业和生产企业要更加的开放,将标准的信息进行全链条分享,实现供应链的“透明化”和“可视化”。这对提升全行业信息标准化水平、提高数据质量和信息准确度、促进零供合作与信息互联互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物联网的编码标识标准很重要。在大数据时代,如何提高数据质量,通过物品编码与标准化数据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供应链全过程畅通,已经成为全球标准化机构和编码组织共同努力的方向。所以物品编码的统一是物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中国ECR委员会联合主席张成海介绍说,“比如在物流行业,一个车的物品送到了需要识别标识,包括位置、时间、原因等。其中,编码的兼容性很重要。物联网应用中的感知、认知,都会涉及如二维条码、身份识别等条码,这些识别技术和IT技术的提升融合也是物联网应用的一个显著的特征,所以编码必须要统一标准。”
中国的物联网发展需要克服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碎片化、互操作性、安全性等问题。试想,要将数十亿的电子设备相连,除了构建统一的物联网标准与系统框架,形成一个良好的商业运作模式至关重要。
张成海认为,企业无论是出于供应链上下游信息交换的需要,还是提升管理效率、追“塑”用户需求,大数据“运用法则”破题的关键都在于物品编码的标准化。
首先,贸易双方使用相同的电子信息化语言进行业务交流时,会提升企业间沟通、交流效率,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投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其次,采用相同的数据格式、规范进行信息挖掘,可以实现对商品基本信息、变更信息的快速查询,便于企业精确定位;再者,供需双方进行数据比对、匹配,便于记录产品流通全过程,实现商品安全追溯,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
未来:物联网时代企业将“强制编码”
这些技术性的表述对消费者而言,如同ECR或消费者响应一样需要琢磨,但如果消费者调动其消费感受,就一定不会很陌生了,因为大数据时代已经实实在在地来临了。消费者在某一超市某一货架选购了某种商品,在另一家超市却在同样货架上找不到,询问超市工作人员也搞不清楚;网购的商品突然丢失,电商追踪来追踪去,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等。这些都是商品信息分类以及商品信息格式、贸易信息交互规范等标准不一致或根本没有标准造成的。
消费者的便利和廉价最终还需要零供企业的标准化协同来实现,转型将成为今后几年我国零供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今年前4个月消费仍然低迷的背景下,转型对零供企业就显得尤其紧迫。而大数据时代转型的关键,是对大数据的处理能力,企业积累的数据量越来越大,如果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数据分析的复杂程度将大大提高,数据之间的关联将无从寻找,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将大打折扣。
这些技术性的表述对消费者而言,如同ECR或消费者响应一样需要琢磨,但如果消费者调动其消费感受,就一定不会很陌生了,因为大数据时代已经实实在在地来临了。消费者在某一超市某一货架选购了某种商品,在另一家超市却在同样货架上找不到,询问超市工作人员也搞不清楚;网购的商品突然丢失,电商追踪来追踪去,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等。这些都是商品信息分类以及商品信息格式、贸易信息交互规范等标准不一致或根本没有标准造成的。
近日,自治区法制办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要求在广西范围内生产的食品、农副食品、烟草制品等八大类产品须“强制标注”商品代码,同时,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自愿使用商品条码,冒用、伪造商品条码处3万元以下罚款。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法律信心充分提醒了商家,商品条码的应用应该进一步扩大,不仅有利于消费者了解商品的信息,也方便力量外贸结算。
在超市,一些散装食品并没有具体的条码,为了结算方便,超市在打秤后都会贴上店内条码。《意见稿》中明确,已经标注符合规定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不得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原商品条码。同时,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如果生产者未在应当标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条例公布后,商品的条码标注范围扩大,将来就需要了;二是把商品的标注从“自愿标注”过渡为“强制标注”,按照规定不标注的就面临罚款。相关企业已经重视标准化建设,目前每天都有企业前来申请标注商品条码。
据了解,《意见稿》明确,任何单位未经申请注册不得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不得冒用他人注册的商品条码;不得使用尚未分配或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或者用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即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看来,编码属性的物联网时代,真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