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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设备(2014年第二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0-24  浏览次数:873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就其所需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设备(2014年第二批)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ZJ-944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设备(2014年第二批)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采购预算
标项一
1
便携式红外天然气热值仪
1
90万
2
便携式合金分析仪
1
3
测厚仪
8
4
埋地管道防腐层状况检测系统
1
5
磁场强度计
1
6
测厚仪
4
7
氧气检测仪
1
8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1
9
便携式数字真空计
1
10
充电式旋转磁场探伤仪
1
11
超声波测厚仪
2
标项二
12
安全阀校验系统(1)
1
68万
13
安全阀校验系统(2)
1
14
安全阀校验系统(3)
1
标项三
15
气密性试验系统
1
不公布
16
空气压缩机
1
标项四
17
罐体抽真空及充氮保护系统
1
25万
标项五
18
限速器静态试验装置
1
不公布
标项六
19
真空泵
1
60万
20
电动试压泵
1
21
衢州罐车检测基地设备管道、电气及自控系统安装工程
1
  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所供应的设备在国内同类型机构具有类似应用案例。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13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项
金额(人民币元)
标项1
9000
标项2
6000
标项3
8000
标项4
2500
标项5
8000
标项6
6000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联系人:张彦波;联系电话:0571-81061820。
  3.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4.欢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的中小型企业积极参与投标。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点:杭州市凯旋路211号
  联系人:李四海
  电话:0571- 86023692-850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赵娟、李丹
  联系电话:0571-81061819
传 真:0571-884734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9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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