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环境保护部表示,为督促地方加强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等,启动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据安排,从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3月,环保部将每月开展一次例行督查。
据悉,督查内容有7方面,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情况;二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对重点区域和企业、面源、机动车、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监管责任制落实、部门协调联动、监督检查、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三是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和备案情况,及应急预案启动、预警发布、各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四是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污染物,即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工业企业的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抽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对违建的燃煤锅炉、茶浴炉查处情况;六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情况;七是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督查将采取先期暗访、后期明查,无人机巡查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目前,对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重点区域的无人机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