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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午餐肉罐头发臭爬生蛆 厂家:不能保证没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0-15  浏览次数:793
核心提示:【导读】批发商购进梅林午餐肉罐头,打开盖子竟有小虫爬出。厂家态度蛮不讲理,让批发商很失望。中午12点15分,《天天315》聚焦:
  【导读】批发商购进梅林午餐肉罐头,打开盖子竟有小虫爬出。厂家态度蛮不讲理,让批发商很失望。中午12点15分,《天天315》聚焦:长虫的午餐肉。

    央广网财经10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提起午餐肉,大家可能马上会想到“梅林”这个品牌。梅林牌午餐肉在全国午餐肉市场至少占据了半壁江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吃个火锅什么的,都爱点午餐肉,而注重品质的火锅店一般都会选梅林牌的午餐肉,甚至为了表示诚信,会将罐头盒一起上,让食客看到他们用的是货真价实的梅林牌午餐肉。

(图片来源:批发商何先生提供)

    可是,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在香喷喷的火锅边,打开一盒梅林牌午餐肉,扑鼻而来的是腐败肉的臭味,甚至有小虫从盒子里爬出来,你会是什么感觉?还好,这样的场景没有出现,而是被餐厅工作人员阻拦在了后厨。于是餐厅负责采购的总监将问题反映给了供货的批发商,批发商又找到了生产厂家。而生产厂家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不能接受批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于是,批发商---上海回味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何先生将问题投诉到了我们《天天315》节目。

    何先生:梅林午餐肉在上海是做得一个不错的厂,我一直从它家进货。我作为的个体商户,是往饭店做贸易的,本身做了很多家餐厅的供应商。午餐肉多次出现加工的工艺罐子上面有扎眼,就是午餐肉都是那个铁罐子嘛,开始我就没找到,就是说发现这种问题,就是老是发现我的客户退货而且罚我款,后来我自己每一次都去处理。我以为是罐头挤压的问题,后来我看看打开罐头是完完整整的,然后打开之后也是里面午餐肉发臭了,最严重的就是说我怕就是说你听了会不舒服,就是它已经里面蛀虫了,生蛆那种的程度了。

    批发商何先生说,厂家给出的处理意见是这样的。

    何先生:后来我打电话说让厂家来处理,厂家来了一趟之后,它就把样品拿走了,走了之后,然后我问他怎么处理?他就说当时是没有给我这个处理方法,后来我打电话,多次交涉,它说最多我一罐赔你十罐。

    刚开始,坏掉的罐头出现的频次不算高,一赔十的处理意见何先生并没有反对,可是后来出现问题的罐头越来越多,接受何先生供货的餐厅要重罚何先生。于是,何先生找到梅林食品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没想到,公司负责销售的王经理的回复是,我们公司一天出产一万箱罐头,我们不能保证每一盒都没有问题。

    何先生:后来我说这个结果我肯定接受不了,然后我说你肯定要检查,就是说你的生产那个工艺和车间等等这一系列的流程,我说做一个食品厂很不容易的,我说我作为一个贸易商深知道食品厂安全的隐患,然后我跟他说这些大道理,他说谢谢你提醒我,他说我跟他说大道理。我说这个你先把我这个事情处理,我说客户也是在上海知名的连锁餐厅,北京也有的小火锅等等这些餐厅,然后供了他就不用我的货了,而且罚我的款,我说这个事情你帮我解决一下,他说那我没办法,他说我一天出一万多箱货,我不能保证你每一罐都是好的,你知不知道,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鉴于厂家蛮横的态度,何先生无奈投诉到了上海市闵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先生:打电话到上海的那制药监这块投诉,就是不了了之了,他说我们去查过了,然后我从买的地方,闵行那个制药监让我投诉厂里,厂里就说我们跟过了,这个事情你们后面自己去处理吧,你们要打官司就打官司,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是解决问题,就是说根本的点,也不会理会我们作为消费者也好,就是说下家的使用方也好,他不能理解对这个事情的重视,也不能理解对一个食品生产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那么,梅林食品的产品出现问题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产品在何先生的上海回味贸易有限公司所进货品中大概占到多大比例呢?

    记者:何先生我想问一下您,您发现这个罐头开始出现问题,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您做它的供应商有多少年了?

    何先生:是这样的,以前我卖的不是它的产品,罐头发现了问题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的,它不是每一罐都一样,它一批货,比如我买了十箱它有了一罐两罐这样的,那就是说商家反映,我就不会提供给它,也就了之了,后来发现这种事情很频繁。

    记者:频繁到什么程度?

    何先生:我买一批货,有三十箱的货,有八罐是坏的,而且我刚刚说得很严重的,是里面生蛀虫,更严重的这个事情。

    何先生说,5月开始,肉质发臭,甚至有蛆虫的罐头在一箱24盒中大概占到1到3盒左右。

    何先生:用他的时间从今年5月份,然后这个频繁的次数,因为从我用开始,一直到现在,我现在不用了,就到我投诉之前一直有出现这个。

    记者:就是从今年的5月份一直到现在,到你停掉之前一直都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吗?

    何先生:对,它不是每一罐,就是说一批货,比如你进了十箱,一箱不24罐嘛,它有个几罐,一罐、两罐、三罐就是这么情况。

    为了印证自己的投诉,何先生向我们提供了他的客户---上海肥得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采购总监林先生的电话。这家餐饮公司拥有在上海比较知名的豆捞坊火锅。记者对林先生进行了电话采访。

    林先生:拿到的货品我们当初打开的时候,里面就有,拿开过来它都整包的,整包之后,然后就是我们使用的时候,就是打开里面都是有那个小虫子往外爬,都臭了。

    记者: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概率?比如一箱里面有多少

    林先生:里面有虫,里面都是发黑的,因为我们有好多店,店的反映就是我们也去看,有的是表面没问题,打开的时候里面都是,要不都是一种小虫,要不都是发黑的这种。

    记者:那你们大概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现有这个问题的?

    林先生:就是最近两个月前吧还是一个月前。

    记者:大概是送到你们这边的午餐肉,大概有多大的概率出现这样的问题?

    林先生:我们当初它是送几家店,当初送了4、5家店吧,然后基本上都反映品质不太好,反正就是打开的那个其中就有两家店打开里面产生这种现象。

    随后,我们联系到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的销售王经理。一直是他在处理何先生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关于梅林罐头中出现腐肉的问题,王经理说可能主要是因为食品的外包装损坏了。

    王经理:因为罐头现在都是易拉罐的多了,易拉罐假如在运输过程当中,甚至于在超市的货架上掉了地下,一米多高吧,掉到地下,很容易把那个易拉罐的地方摔坏了,因为罐头里面它不加防腐剂的,它是靠真空保存的,它现在保质期是三年了,假如漏气的话就谈不上三年两年了,就等于外包装损坏了以后产品漏气了,假如苍蝇叮过了还能够蛆还是有的。

    王经理说,遇到投诉产品质量的,他们的做法是及时按照消法的规定退一赔十。

    记者:你们一般在生产的这个过程当中,像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大概有多大,你们自己有没有一个大概的估算?

    王经理:偶尔它也有的。

    记者:偶尔有多大的频率?

    王经理:这个我倒没有统计过,这个实事求是的说我没有统计过这个概率。

    记者:按照这个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就像你们这种食品,如果说出现这种差错或者说出现质量问题,有没有一个合理的概率,大概这个概率之内算是合理的。

    王经理:不是,一般的话,发生这种情况我就按照食品安全法,十倍赔给消费者,最高十倍,食品安全法第96条上面规定的嘛,或者是退一赔十,反正这个就是上下一点了,这个倒问题不大。

    而对于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王经理认为原因很多,他们也不敢肯定到底是什么原因。

    记者:你们一般在生产的这个过程当中,像这种情况发生的产品罐头出现问题,都是因为在运输的过程当中对外包装出现了问题,所以它才会产生质量的问题的?

    王经理:只能是推测,也可能是在这个环节,在那个环节,因为我也不能确定确实是哪一个环节,因为它这个物流也有好几层,先从厂里运到仓库,仓库运到物流,物流再运出去,供应商再运出去,因为有好多环节,确实也难以监控。

    记者:换句话说你肯定能保证它在生产线上它是没有问题的,对吗?

    王经理:生产线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吧。假如空罐或者慢性漏气的这种情况,尽管发生的概率低偶尔也会有的,也不能说肯定有,因为它这种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也肯定有好多好多,也可能是空罐慢性漏气呢,因为这种技术上的原因我就不一定能够表达得那么清楚。

    至于何先生的问题,王经理说,他们就是按照退一赔十来处理的,给十倍的罐头或者是相当于十倍的现金都行,但是何先生提出的2万现金赔偿是没有先例的,也不可行。

    记者:您的罐头出现问题,都是因为在运输的过程当中,对外包装出现了问题所以它才会…

    王经理:午餐肉的事情它是这样的,我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假如产品质量有问题,我十倍的赔给他。那个人姓什么来着?

    记者:是姓何吗?

    王经理:对,是姓何,他这个事情他是什么呢?他拿着我们的产品去跟人家饭店里面签合同,签合同人家罚他两万,他要我赔他两万,我说我只能按照你产品有问题的我十倍的赔给你,我是跟他这样说的。

    批发商购进梅林牌午餐肉罐头,打开盖子竟然有小虫子的爬出来,厂家态度挺不讲道理的,这让批发商挺失望,关于赔偿的问题双方也产生了一些的纠纷。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中国消费者律师团胡钢律师对此话题进行点评。

    经济之声:首先,王经理认为罐头质量出现问题应该是物流环节的问题,外包装损坏造成肉质变坏甚至腐烂,包华,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你认为这样的概率有多大?这样的解释是不是合理?

    包华:这种情况客观确实存在,但概率并不会很大。首先,我们收货方在收货的时候一定会检查外包装的。如果外包装有缺损的情况,从运输环节角度上讲,收货人是可以拒收的。其次,如果外包装批量出现损坏问题的话,说明外包装在进行设计,在进行安装的时候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但这种情况不应该很常见,应该在其他地方再找原因。

    胡钢:首先,本案中涉及到上海梅林罐头,或者说是上海梅林食品公司,个人感受很震惊,也非常的遗憾。因为我个人小时候对梅林罐头就觉得是一个奢侈品,非常羡慕的一个产品,但今天又出现这种情况。梅林罐头1930年就成立了,而且又是1997年上市公司,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非常遗憾的。不论是它产品质量也好还是外包装的问题也好,还是整个物流运输过程中也好,如果到最终消费者环节,这个时候出现了食品的败坏应该是非常严重的。而我们现在仅仅是从节目中反映出来的,梅林食品的相关负责人的表态应该是很让消费者失望的。

    经济之声:刚才我们也听到了王经理对于是不是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回答至少他还是很确定的,而且他给了我这样一个答复,他说作为一个销售人员,我就生产方面的回复应该说不能够说得很全面。胡钢律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生产环节包括哪些?比如说从原料的进口到产品的成型,一直到它这个成瓶的午餐肉进入到外包装的盒子里面,然后这个外包装怎么样设计一直到什么,它到底叫产品质量的东西到底囊括了哪些内容?

    胡钢: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相较于以往的食品的相关法律来说,它实际上是解决了一个从前头一直到餐桌全流程广义的全程监管模式,强调全流程食品安全的监管,而我们的本案中虽然没有体现出我们消费者直接的声音,但是这已经体现出了一个非常明显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对食品安全风险相关的评估监测,现行食品安全法有一个专门章节进行全面规定的。本期案例中,如果生产商是主要责任方的话,那他应该不简单个案轻松的所谓十倍赔偿了事,而应该查找自身的生产环节包括流通物流环节的各方面的短板弱势,并且应该及时的提出食品安全的风险警示,并且向公众公开。这才是对整个公众一个负责任的态度,才是不辜负像梅林这样拥有比较悠久历史的这一上市公司应该承担的企业责任。

    经济之声:换句话说如果说是外包装出现了问题,而不是产品本身比如说像肉质什么的出现问题,所以导致了这个里面的这个肉质腐烂,比如说我们在刚才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小小的细节,我不知道两位胡钢律师和包华是不是注意到了,何先生说他后来仔细去看了,发现这个发包装盒上有扎眼,也就是说有微小的小孔,这种小孔是可能会漏气的,那么一旦漏气,那么这个肉质变质那就是肯定,毫无疑问的事情了,那么像这样的问题,我们能不能够说,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它是生产环节出现了问题?

    胡钢: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是相关的包装物流可能是食品生产者外包给其他的相关经营者来提供的,但是最终对于上家负责任的,还应该是食品的生产者而不是其他。在此背景下,因为相关的包装材料的选用,相关包装材料整个的使用,包括整个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妥都是由生产商来承担的,出现了这种类似于包装材料有扎眼这么一个情况,这很可能意味着一种长期性的、系统性的安全风险。而这种安全风险已经体现在现实中,那对于这种情况不应该是简单一个对个案的十倍赔偿的问题,而应该及时的启动一个召回的制度。据食品安全法这么相关的规定,及时启动食品召回,这样才能保证同批次,同工艺还有同环境有风险的食品不会最终流落到我们消费者的餐桌上。

    经济之声:我们在今天上午十点左右和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的这位王经理进行对话的时候,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他们一概处理这样的问题都是用退一赔十的方法,而且我们用的是食品消法保护我们消费者食品类的退一赔十这样一个最高的限额来赔偿的,言外之意就是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

    包华:我觉得这样一个表达方式可能会让所有消费者丧失对这家生产企业的信心。食品安全法上所谈到的退一赔十是对于我们个体消费者赔偿要求,而且消法上还给了我们一个最低的要求和最低的保障,这是针对于个体的。但如果出现一个成批次的,甚至成规模的,这样一个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时候,它就一个食品安全的危机或者它一个社会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应该承担的是更多,而不是坏了一箱,我赔你十箱这样一个概念。另外一方面,一个食品腐败肯定会跟包装漏气有很大关系,但漏气原因究竟是在生产者还是在销售者,还是在运输者还是在消费者,这四个环节应该是责任完全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能够证明是因为生产者的原因导致了安全隐患的话,应该由生产者来全面负责任。刚才所谈到的扎眼这件事情,应该不是我们的运输环节造成的,不是我们的使用环节造成的,应该由厂商来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厂商的外包装质量,产品的质量本身存在重大的瑕疵,对于我们广大消费者来说构成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这就不是十倍的概念了。

    经济之声:好,刚才的时候我们也听到了我们批发商何先生,也就是向我们投诉的这位上海回味贸易有限公司的何先生,在接受我们采访的时候也谈到了,就是梅林方面的人去过一次,把这个食品损坏的样品拿走了,然后后续就没话了。刚才的时候我们也听到了我今天上午10点钟在和王经理进行电话沟通的时候,他也并没有提到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追问,到底这个生产环节到底出现在哪里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同时他给我们回复的话外之意就是说,这样的问题其实对于他们来说是蛮常见一件事情,退一赔十就可以了,那么包华先生您认为梅林方面的这个态度以及对后续产生问题原因的,没有追问的这个现实您怎么看?

    包华:一家企业其实并不在于它现在做工作做得有多好,或者过去历史有多么的悠久,有多么的优秀,而在于它对现实问题处理的方法、处理的手段,给予的积极性,还有处理危机的能力。如果一家企业丧失了这样一些要求或丧失了这样一些能力,没有自信、没有自我,提高的能力存在的话,我相信这企业就算历史再悠久,过去做的再好,也不代表今天更不代表明天。所以,这家企业如果想保住它的牌子,如果想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话,从今天开始往后做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现在已经出现了扎眼这件事情,已经出现了成批次产品出现腐败的情况这样一些事情,对一个企业来说应该考虑一下,它跟自己的关系并不是十倍的概念,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之前很多倒下的品牌就是这个品牌的明天了。

    经济之声:好,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的何先生是向上海闵行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的投诉,而得到的回复是说,建议你们和厂家来进行处理,而厂家给的回复就是,要不然你去法院告我们,你想怎么着,我们都配合,但是你想要两万块钱现金的赔偿是不可能的,那么现在我不想纠结他们相互之间应该是一个怎么样的赔偿,而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这样一批出现问题的食品,如果说流入市场,真正的走到了老百姓的餐桌上,不管您是在火锅店的餐桌上还是在您自己家里面的餐桌上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而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他们是不是应该介入?应该怎样的介入?我想听听胡钢律师从法律层面的解释。

    胡钢:现在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非常明确的,同时像食品安全法为加强食品监管还正在进一步纠正中。参照已有的情况,特别包括前一段时间台湾地区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情况,我觉得一个负责任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食品公司应当主动站出来。恐怕它的负责人应该向公众鞠躬道歉,其次应该主动采取大规模的食品召回活动。而相关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当遵循法定职责,责令相关的食品公司立即采取召回措施,这样才能至少弥补或者说是进行必要的止损。后期再紧急的启动相关的改进和后期的赔偿或者补偿措施,这样或许才能挽回企业在本事件中可能已经给公众带来的食品安全的不安和他自身的警牌和各方面的损失。

    经济之声:好的,非常感谢包华先生以及胡钢律师对本期案例的点评,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梅林牌午餐肉,就像刚才胡钢律师给我们的提供的背景资料所说的那样,30年代就已经有这个品牌了,而在1997年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他在业界也是享有非常良好的信誉,可是出现了这样变质的肉,甚至长蛆的肉,出现在我们的餐厅里面的话,那么它将会承担一个什么样的后果,这家企业的荣誉将会承担一个什么样的后果,我们大家都是可想而知的,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环节出现了问题,出现问题的是梅林牌午餐肉,我相信我也希望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能够及时的跟我们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取得联系,把您整改的方案,把您对问题的看法能够在媒体公开,能够看到您为此所做出的诚意的道歉。

 
  来源:中国广播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9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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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罐头 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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