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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体组织等特殊物品出入境不再100%查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0-12  浏览次数:940
核心提示: 中新网苏州10月11日电 (田雯 通讯员 肖润珠)10月11日,苏州检验检疫局推出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政,确定今后该园
   中新网苏州10月11日电 (田雯 通讯员 肖润珠)10月11日,苏州检验检疫局推出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政,确定今后该园区出入境特殊物品由逐批审批调整为年度审批,不再实行100%查验。这是国内针对出入境特殊物品检疫监管政策的首次重大改革。

    据介绍,特殊物品是指医用微生物、人体组织、人体血液及其制品、生物制品等四大类检疫风险较高的物品。随着生物技术发展,特殊物品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类重要商品。苏州工业园区内每年出入境的特殊物品货值高达230亿元人民币左右。

    苏州检验检疫局推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检验检疫新政,首先将企业分四个诚信类别,产品分四个风险级别。检验检疫部门将监管重心从原先的监管货物本身,转向企业诚信与产品风险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该政策暂时限于苏州工业园区内经考核通过的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主要涉及科研、生产、医疗、检验、医药服务外包等类企业。根据企业自愿原则,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的考核后即可享受。新政实施后预计将促进进出口增长30%到50%。

    苏州检验检疫局局长汪秋霞介绍说,新政实施后,审批方式从原先的逐批审批,调整为年度审批,而且不再以每一个物品为审核对象,而是以一个项目或一类产品为审核对象。

    此外,检验检疫机构将为企业定制个性化的数据库,如果今后企业需要再次入境同样类别的产品,风险评估过程可以大大缩短。因此,该政策的特点在于行政许可便利化,即开展预审核,以及对低风险产品审批期限放宽至12个月。

    过去特殊物品出入境,需先得到地方卫生部门的许可,再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现在企业在办理卫生许可之前,可先由检验检疫部门判断该项产品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此外,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产品的存放、加工场所的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在事前提出要求,并采用集中监管查验方式,查验频次由原先的100%调整为抽批查验,既能实现有效监管,也为企业提供了便利。(完)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9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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