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进程,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就修订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以及如何创新我国化妆品监管制度和方式进行研究和论证。
会上,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口腔护理用品协会、中美商会、中欧商会代表以及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有关专家,围绕化妆品定义、化妆品新原料管理、化妆品安全评价制度、化妆品功效宣称管理、特殊用途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监管、化妆品监管方式和手段等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和深入交流。
与会代表和专家认为,化妆品是一种安全风险较低的时尚类消费品,在监督管理上应当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企业能动作用、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政府事中事后动态监管。
在管理制度设计上,与会代表和专家一致认为,应当结合化妆品行业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严格产品标签说明等信息公示和企业对产品功效声称的责任,加强产品安全监测评估和企业信用监管,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在监管中注重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持作用。
在管理手段上,专家建议贯彻风险管理理念,注重监管方式创新,按照原料、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与会代表和专家还就如何明确化妆品定义、科学划分特殊用途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有效管理新原料、加强对产品的安全评价等具体监管制度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总局法制司、药化注册司、药化监管司、稽查局、科标司以及中检院、中保办等《条例》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