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仪器设备 » 正文

简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9-19  浏览次数:1005
核心提示: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以2005年第145号公告形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根据上述规定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以2005年第145号公告形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实施型式批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域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适用对象:任何单位制造的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新产品。

适用对象,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以销售为目的。如果不是以销售为目的,则不属于调整的范围,例如制造本单位自己使用的计量器具新产品;

二是计量器具新产品。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本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

(3)计量器具的范围:由于国家质检总局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因此适用的范围仅限于该目录中的75类计量器具。

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制造以销售为目的,并且是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816.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