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残限量
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
2. 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
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
3. 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
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
4. 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
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 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
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
7. 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 兽药
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 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
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