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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修订多项食品安全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9-19  浏览次数:873
核心提示: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员国的约700名代表出席。据媒体报道,中国此次派出20余人的代表团出席会议,成员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残限量 

  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 

  2. 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 

  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 

  3. 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 

  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 

  4. 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 

  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 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 

  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 

  7. 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 兽药 

  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 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 

  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

 
  来源:宁波WTO检验检疫办公室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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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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