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抽查了2884家企业生产的3011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2564家企业生产的2686批次产品合格,检出32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其中,车用汽油、玩具、学生用品、家用洗涤剂、永磁直流电动机等15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家用燃气用具、皮鞋、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隔离开关、消防水带、磷肥、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等12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0.1%至18.3%之间;移动电话、旅行箱包、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三相异步电动机、器具开关、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21.9%至32.5%之间。
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7.4%、22.9%、59.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6%、8.2%、14.9%。
本次抽查突出对消费品质量加强抽查,共抽查了19种日用消费品,约占抽查产品种类的50%,消费品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本次抽查企业及产品总数的50%。抽查的39种产品中,涉及21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和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3.8%。
除液化石油气、安全带、隔离开关3种产品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产品以外,其余36种产品均为近5年内连续跟踪抽查的产品。有33种产品均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了跟踪抽查,其中17种产品不合格率下降、11种产品不合格率上升、5种产品不合格率持平。玩具、学生用品、旅游鞋等22种产品对上一次国家监督抽查的所有不合格企业均进行了跟踪抽查。本次对322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118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204家企业的产品,168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36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在本次抽查中,有6家企业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四川省的成都月月红鞋业有限公司在皮鞋抽查中拒检;广东省的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抽查中拒检;河北省的保定氧化锌避雷器厂、山东省的临沂市瑞然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中拒检;浙江省的乐清市虹桥邦扬电子厂、广东省的新豪(东莞)电子有限公司在器具开关抽查中拒检。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拒检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