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行“质量月”启动暨上半年产品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拟于9月初在呼和浩特组织“质量月”启动暨上半年产品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状况》,对2014年质量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农牧业厅、食药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发布相关信息。各盟市局根据自身实际,适时举行多种形式的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质监系统能力素质提升活动
开展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展检验技能竞赛,促进检验人员提升能力。指导标准化院质量知识竞赛、石化院“质量月”有奖征文和计量人员能源计量知识培训。通过活动,促进人员深入学习法规制度和专业技能,深入理解质监文化,逐步提升个人综合能力。
三、开展质量进校园、社区、商场、企业宣传活动
组织技术专家及质检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商场、企业进行质检科技知识、质量安全常识讲座;组织学生、群众走进实验室,现场了解质量检测检验技术。通过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让公众和管理单位深入了解电梯、起重设备、娱乐设施、民用气瓶、车用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
四、开展专项检查
以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产品开展“质监利剑”专项行动。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充装单位的监督抽查。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开展商品过度包装计量专项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专项检查。对学生校服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五、发布质量信息
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介向社会发布专项检查情况。组织各地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集中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等“红榜”企业,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质量违法违规等“黑榜”企业。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例。继续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及时发布质量信用等级 A级以上诚信企业。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六、广泛宣传、营造“质量”氛围
在《中国消费与质量网》、《消费与质量》期刊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开设“质量月”活动专题、专栏,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动员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移动平台等相关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向城市、园区、企业等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在广场、商场等群众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台、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务咨询、现场受理质量投诉举报、免费为消费者提供部分日常用品检验等活动,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七、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由内蒙古质量协会、内蒙古质量网和消费与质量网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活动。在全区企业中开展全区优秀质量管理小组(QC)成果评选工作,并通过媒体宣传。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开展开放实验室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实验室,现场观摩检验检测过程及检定方法等,提高质量意识。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为老百姓免费检测“民用四表”、血压计、眼镜等民生计量器具。
八、开展“质量兴企”活动
组织开展“质量兴企”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不断提升“中国制造”良好形象。组织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大讲堂”、“经验交流会”等质量文化主题活动,发挥企业主体和文化引领作用,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宣讲、技术培训、质量回访等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服务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重视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
九、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系列专题宣传”、“‘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电梯安全周”、“阳光纤检进高校”、 “贯彻汽车三包规定,提升售后服务质量”、“质量诚信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
十、推进品牌建设,做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持续推动地方政府深入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要做到每个盟市均有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制定对盟市、旗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对盟市、旗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