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国家要求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提高科学化监管水平,建立县乡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但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体系架构和功能定位,以及实验室设置、仪器装备和人员配置等标准,很多基层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无从下手。作为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龙头,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主动承担并完成了《意见》的起草任务,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九易其稿,最终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印发全省系统遵照执行。
《意见》创造性地提出标准化建设、差异化发展思路,首次提出:构建以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州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检测为基础、乡镇快检监测为前哨、社会检验检测力量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技术支撑体系。并从功能设置、能力建设、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检验检测人员配置、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业务指导七个方面确立了云南省级、州市级、县区级、乡镇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标准,明确各级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目标、仪器设备配备标准676项。该《意见》“4+1”(省、市、县、乡镇加社会检验检测机构)的整体架构,开创了一种崭新的“云南检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