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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定八城市进行第五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8-21  浏览次数:674
核心提示: 记者从20日举行的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西藏拉萨、山西晋中、青海海东、贵州铜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记者从20日举行的“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西藏拉萨、山西晋中、青海海东、贵州铜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宁夏吴忠以及山东威海、临沂八个城市成为我国第五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消费者担忧。2010年以来,商务部、财政部从流通领域入手,大力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此前已分四批支持50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据了解,试点城市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建设追溯体系,从而保障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的互联互通,跨区域无缝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信息的追溯查询。

  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为突破口,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他强调,各地要运用好市场化手段,吸引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增强“可追溯更安全”理念,主动索要购物小票,让可追溯的产品能优质优价,激发企业和经营者自觉使用追溯体系。

  据介绍,前两批包括上海、重庆、天津、石家庄等在内的20个试点城市,目前已在6000多家企业建成追溯体系,初步形成了肉类、蔬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信息链条。到“十二五”末,我国将争取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网络,并逐步扩大到水果、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

 
  来源:新华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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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通 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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