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8/EC附件II附录A是针对玩具中CMR物质(致癌、致畸和有生殖毒性的物质)的豁免清单。目前该清单中只收录了一种物质镍,豁免的使用场合有两类,一类是不锈钢玩具或玩具部件,另一类就是本次修订增加的以导电为目的的玩具部件。镍是一种2类致癌物质,但是因为其抗腐蚀性和高导电性, 也会使用在玩具中。欧盟委员会认为,正常使用的玩具电动功能部件的可接触性和表面积都比较少,一般情况下,不会大量暴露在人体口腔或皮肤下,因而造成健康危害的风险不大,因此允许在玩具中以导电为目的部件中允许使用镍。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5年7月1日或之前根据修订后的指令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并于201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相关法律法规。
2013年7月20日,号称“史上最严”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化学性能安全部分正式实施,共对19种可溶性重金属提出限量要求,其中对镍元素的规定:干燥,粉末状或柔软的玩具材料可溶性镍元素不得超过75(mk/kg), 液态或粘稠的玩具材料不得超过18.8(mk/kg),而可刮下的玩具材料(例如油漆涂层)则不得超过930(mk/kg)。
今年,宁波地区出口电动玩具400多万美元,欧盟此次新增玩具中导电部件豁免镍使用对电玩具出口将带来利好。但是欧盟对玩具的安全项目要求仍然非常严格,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抓紧搜集、了解新标准内容要求,及时将新要求落实到产品质量管理中;二是对产品原料、工艺等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升级原材料,加强对原辅材料的增塑剂含量进行控制,将新法规要求落实到合格供应商评定、原辅料检验等工作中,着重核查材料成分、质量等级和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从源头降低不合格品产生风险;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部、品管部等关键环节人员的敏感性,在日常工作中控制产品风险;强化首件管理,及时将新产品送到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新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