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深长的是,据相关报道,市食药局将相关问题调查无突破的原因,归咎于举报者证据有限。这不得不引出笔者积压心中已久的质疑:不断浮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基本依靠的是有责任市民的投诉和良心媒体的介入,我们真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到底去了哪里,提前介入又体现在哪里,平时的监管究竟做到了些什么?
如果食药部门仅仅满足于做个“事后诸葛亮”,那市民是不欢迎的;仅仅满足于某某纪念日上街搞一下宣传,也是非常不足够的;坐在办公室,等着送检产品,然后再通过媒体发布一份份“形势一片大好”的检测报告,更是毫无价值的。民众需要的,是面对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相关工作人员能更多时间走出办公室,不仅明察、更要暗访;不仅按流程、讲规范,更要善于捕捉蛛丝马迹不放手、一查到底。
当然,食药部门要真正扮演好食品安全大门卫士的角色,对现时监管机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而在谋划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时,可以借鉴公安部门实行了多年的倒查机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对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影响,事前监管不到位的部门,要坚决问责;与之相对应的是,努力打破事业单位大锅饭,实行特殊奖励机制,对于努力下到一线,能依靠自身专业,发现和破解食品安全问题的职员,应该给予应有的奖励和表彰;还应注意发挥好跨部门优势,落实协调机制,特别是广泛用好消委会资源,梳理相关食品质量投诉,及时跟进,形成齐心促安全的良好局面。
靠着天时、地利,深圳的空气质量确实在全国大城市中傲视群雄。另一方面,深圳如果能在“建设新一轮改革先锋城市”这一大命题下,以涉及市民广泛利益的食品安全为切入点,打破旧有行政体制制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城市,那将是市民的另一份巨大的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