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内动态 » 正文

甘肃省发布实施6项清真食品认证地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8-05  浏览次数:894
核心提示:  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甘肃省清真食品认证系列标准发布实施座谈会上获悉,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申报的
  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甘肃省清真食品认证系列标准发布实施座谈会上获悉,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申报的《甘肃省清真餐饮企业准则》等6项标准发布为甘肃省地方标准,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认证管理,省民委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答疑质询,编制起草了《甘肃省清真餐饮企业准则》《甘肃省清真畜禽水产饲料生产准则》《甘肃省清真畜禽养殖生产准则》《甘肃省清真面食品企业准则》《甘肃省清真乳制品企业准则》《甘肃省清真制品包装企业准则》等6项地方标准,于今年4月份通过了由清真食品管理部门、相关协会商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清真食品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地方标准审定专家组评审。 

  据了解,这6项清真食品认证地方标准准则在符合国家及省上食品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标准,《准则》规定:“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完备的生产销售记录档案,屠宰前应当经过净化饲养。”“清真液体乳产品不得有醇性发酵乳,若使用明胶、凝乳酶应有清真品质证明。”“清真畜禽养殖不得以动物及鱼粉、肉骨粉饲喂畜禽,不得饲喂未经加工或经过加工的任何形式的餐厨垃圾。”等。这6项地方标准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省清真食品产业做大做强。

 
  来源:甘肃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7799.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