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补充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者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补充指定决定
国家认监委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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