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质监局和北京市规划委联合发布的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在国内首次提出建筑节能设计75%的要求,高于国内相关国标和行标,同发达国家水平相当。
据了解,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以供暖能耗为主的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住宅小区和以住宅为主的建筑群的集中冷热源、供水和供电系统的节能设计,以及未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农村自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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