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上海市食药监局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3大类2761件食品样品,涉及12大类156项监测项目,样品来自471个监测点。结果显示:本季度监测中,食用油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糖果制品、坚果籽类及其制品、罐头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茶叶、水产品和冷冻饮品合格率较低,分别为76.8%、92.3%和93.3%;其余各类食品合格率均在95%以上。
监测的食品样品中,2651件样品具有国家标准,其中59件不合格,合格率为97.8%;110件样品虽无相关评价标准,但其中11件样品具有一定的健康风险,占10%。主要为:7件调理肉制品和1件凉拌菜检出致病菌、3件烤鱼片检出河豚毒素。
监管部门透露,对问题样品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查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为了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食监部门提示消费者:食物要烧熟煮透,不即刻食用的膳食等易腐食物应贮存在小于5℃或大于65℃的安全温度下;不在上述安全温度下贮存的膳食,应在烧熟后2小时内食用。不食用有血水的肉和未烧熟的蛋、不食用腐烂变质的水产品。畜禽肉、水产品、速冻面米制品等食品原料应在低温条件下贮存,防止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大量致病的耐热肠毒素。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做到生熟分开。
另外,上海市食药监局提醒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茶叶、水产品和酒类企业加强对原产地和供应商管理,指导种养植中农药和渔药使用,落实产销对接制度,完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运用溯源制度倒逼原产地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