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市、县(市、区)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意见》还指出,要“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整合县(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条件的省辖市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力度。文件同时要求,“省辖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在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在2014年年内结束。”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动尽快出台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具体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市局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省辖市政府改革方案中,全面、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努力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