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填补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制度空白,将推进我国运用认证认可等市场化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力度,引导高碳产业逐步实现低碳发展,影响和带动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确保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形成有机整体。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是利用国际通行的认证认可手段实施消费端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重要尝试,此项制度在国际上首次明确定义了“低碳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率先将低碳产品认证的评价思路引入到国际认证认可领域。
据了解,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工作于2010年9月启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共同组织实施,工信部、环保部等部委共同参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牵头承担。2013年8月,国家认监委发布第一批《低碳产品认证目录》公告,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4种产品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