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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采用最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6-23  浏览次数:984
核心提示:近日,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制定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该《规例》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同时

近日,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制定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该《规例》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同时,香港还修订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扩大了儿童产品的范围。 

  在新《规例》中,塑化剂的限定含量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分成两类,对某些玩具及儿童产品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明确了限量要求,其中4岁以下儿童用玩具或产品的塑化材料中,6种形式的邻苯二甲酸酯将强行执行额外的识别标志以及警告或警示标签。 

  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提醒输港儿童玩具生产企业:高度关注新要求,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及客户沟通联系,及早采取措施;将新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合格供应商评定中,控制源头风险;采购合格的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输港玩具及儿童用品的安全质量符合要求。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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