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际动态 » 正文

东盟成员国拟制定“虾类出口共同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375
核心提示:  近日,据越南水产品出口与加工商协会(VASEP)透露,鉴于东盟地区广泛存在的虾类出口认证标准混乱的问题,东盟成员国虾生产商

  近日,据“越南水产品出口与加工商协会(VASEP)”透露,鉴于东盟地区广泛存在的“虾类出口认证标准”混乱的问题,东盟成员国虾生产商和出口商一致同意拟创建一整套适用于本地区的自有“虾类出口共同标准”。

  事实上,近年来,由于各种不同类型、五花八门的养殖水产认证标准及出口证书等,已导致东盟成员国的水产养殖户和生产商无所适从,并大幅提升了当地水产养殖业的生产成本与销售成本。

  据透露,这一“虾类出口共同标准”必须与当前东盟各成员国的水产养殖业实际水准相适应,但也必须与其它全球通行的国际标准和要求相统一。另外,今年2月,在越南湄公河三角洲地区-芹苴省召开的“越南VASEP及渔业协会全国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一项“地区性虾类出口协调标准”.而随着这一标准知名度的日益提高,正逐步演变成为东盟成员国的“虾类出口共同标准”初步雏形。VASEP指出,希望这一共同标准能给本地区的虾类生产者带来统一的质量认知,并向全球的虾类进口商和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东盟虾产品。

  目前,全球养殖对虾年产量可达350万~400万吨。其中,仅泰国、越南、印尼、马来西亚和缅甸的养殖对虾年产量就可达30万~60万吨。据猜测,到2015年,东盟成员国制定的“虾类出口共同标准”或将在东盟经济共同体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渔业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905.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东盟;虾类;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