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进出口食品检测增新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253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将根据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修订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列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重点规范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使用,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等违法行为。
  《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同时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自查自纠,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委托加工、分装食品等环节,着重检查标签标识是否依规标注委托及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分装单位名称、地址、分装日期等信息。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900.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