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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检测增新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250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将根据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修订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列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重点规范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使用,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等违法行为。
  《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同时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自查自纠,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委托加工、分装食品等环节,着重检查标签标识是否依规标注委托及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分装单位名称、地址、分装日期等信息。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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