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是由“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通知中确定的。同时,对海关商品编码720221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55%,小于90%)、720229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等于30%且不超过55%)项下的商品,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自2014年7月15日起执行。
查看调整详情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