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美国能源部(DOE)在联邦纪事(FR)正式公布了家用洗碗机、除湿机、烹饪产品新测试程序最终规则。
该最终规则规定了家用洗碗机和除湿机的新测试程序,同时修订了现有在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下对于常规烹饪产品的测试程序。对于家用洗碗机和除湿机的新测试程序,包括有关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能耗测量的条款,以及更新了测量洗碗机用水量和主动模式能耗的相关条款。该最终规则也修订了洗碗机、除湿机和常规烹饪产品的认证、符合性和执行要求,修订了某些目前适用的洗碗机测试程序的条款,并取消了洗碗机测试程序中过时的能源效率度量,以及在烹饪产品测试程序中由于取消了驻立式指示灯而显得过时的相关条款。
本规则从2012年12月17日开始生效。对于符合性日期,洗碗机和除湿机的新测试程序以及对于目前适用的烹饪产品测试程序的变更,将在洗碗机、除湿机和烹饪产品任何修订的节能标准的执行之日(符合性日期)起,强制用于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新节能标准。也就是说,新测试程序的符合性日期与对应产品修订的节能标准的符合性日期相同。
对于洗碗机,其符合性日期为2013年5月30日,该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洗碗机新节能标准直接最终规则的执行日期,除非该节能标准最终规则的符合性日期因反对意见而推迟。在目前适用的洗碗机测试程序中,对过时的碗碟、平底餐具和食物器皿使用替换的器皿的要求将于2012年12月17日开始执行。从2012年12月17日开始,企业可自愿提前使用本规则给出的新洗碗机和除湿机测试程序以及变更的常规烹饪产品测试程序来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节能标准或能源使用声明(包括新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规定)。
有关家用洗碗机和除湿机新测试程序以及变更的烹饪产品测试程序的详细内容请参见FR上刊登的最终规则文本(PDF)(注:法规原文修订为PDF文件的第37-57页)。三种产品测试程序的法规相关章节如下:
洗碗机测试程序:Appendix C & C1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
烹饪产品(包括微波炉)测试程序:Appendix I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
除湿机测试程序:Appendix X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