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提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以及杨凌示范区201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须不少于140天,PM10年均浓度要较2013年下降3%以上。另外,西安市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较上年增加两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要较2013年下降2%以上。
《方案》确定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产业调整和布局等12项重点任务。《方案》提出,关中地区要新增天然气供应量10亿立方米以上,全面削减1000万吨燃煤,完成1172台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年底前,全省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34525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为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切实落实,《方案》提出,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企业,推行网格化管理。陕西省级财政环保资金投入要增加到10亿元以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用于治污降霾等。
目前,陕西省政府已将《方案》中的各项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市(区)政府、省级各相关部门。陕西省环保厅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对防控不力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市(县)将实行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