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内动态 » 正文

质检总局积极开展《标准化法》制修订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6-03  浏览次数:710
核心提示:  3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张建华司长一行5人29日赴质检总局开展立法调研,就《标准化法》、《
   3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张建华司长一行5人29日赴质检总局开展立法调研,就《标准化法》、《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进行座谈,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以及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质量司司长黄国梁等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重点介绍了《标准化法》和《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的立法进程、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计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质检总局正在积极开展《标准化法》和《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的制修订工作。《标准化法》修法工作与技术标准体系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目前标准委正在代国务院起草《关于改革标准体制加强标准管理的意见》,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结合《意见》设定的原则、目标、主要内容等,修改完善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并尽快报送国务院。《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目前已报送国务院立法审查。质检总局在设备监理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和立法课题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质检总局修订颁布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7号),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通知》,为条例制定奠定了很好地基础。下一步将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并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推进条例立法进程。

  张建华司长表示,两部法律法规都有很强的立法必要性,《标准化法》的制定有利于技术标准体制改革,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的制定对于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国有投资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法制办对这两部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目前的难点在于立法协调,这就需要我们部门积极推进改革工作,用改革成果推动立法。下一步,法制办将一如既往,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标准化法》和《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力争早日出台。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470.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