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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8条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29  浏览次数:742
核心提示: 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和改革攻坚三期交会特殊阶段的中国,如何恢复发企业的元气,增加活力?今天,国家质检总局
      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和改革攻坚“三期”交会特殊阶段的中国,如何恢复发企业的元气,增加活力?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8条措施,帮扶企业,发挥质检职能,促进贸易稳定增长。其中,在减少法检种类,促进与海关的合作联动,深化上海自由贸易区检验检疫改革,大力推动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数据显示,今年1~4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13243.2亿美元,同比下降0.5%。其中,出口6797.8亿美元,同比下降2.3%;进口6445.4亿美元,同比增长1.4%;贸易顺差352.4亿美元,同比减少41.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改善外贸环境、强化政策保障、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等政策。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基调中,将减少法检种类,激发外贸出口活力;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推进检验检疫与海关合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与海关、地方政府实现信息一体化共享;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将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检验。加强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高风险玩具和稀土等特殊工业产品的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称,这些措施以改革为导向,突出减负增效,营造环境,以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双促进”的特点。对电子商务集货、备货进口的商品,实施“分类管理、便利进出”、“一次申报、分批核销”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对外注册,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出口。

  值得关注的是,京津冀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6100多亿美元,约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7%。国家质检总局将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京津冀各检验检疫机构相关业务通报、通检、通放。总结上海自贸区实行的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简化检验检疫申报单证、入境货物预检验等经验,尽快将其复制到其他经济功能区和特殊区域。

 
  来源:工人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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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总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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