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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部门将于6月联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664
核心提示: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自6月10日至22日,围绕“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教实践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活动中要注意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贯学习和经验交流;要注意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要注意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要注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接口设计和服务。 

  通知发布了中央层面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今年宣传周将继续采用“主场活动+部委主题日”的组织形式:6月10日上午举行中央层面主场活动;6月11日至22日,12家部委将每天举办一个“部委主题日”,先后开展中国食品安全论坛、“食事药闻”科普移动应用、专家媒体双向公开课、全国都市媒体训练营、新闻宣传可视化传播培训班、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等70多项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参照中央层面方案,主动策划设计、组织开展各地分会场和主题日活动,在全国形成上下统一的宣传主题;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相关通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9号)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局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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