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非常危急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谢极介绍,中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节能灯、白炽灯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去年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5亿只和10.7亿只。同时,我国节能灯总产量为42.6亿只,约占全球总产量的80%。
但是,记者在超市和小区随机调查的数十位市民中,95%都告诉记者,如果节能灯坏了,就直接扔掉。虽然也有部分市民告诉记者,他们知道节能灯含有汞,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来回收,最后也只好扔掉。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管理系主任靳敏说,推广节能灯实现了节能减排,但“用起来很节能、收回去没渠道”已成当今电子废弃物突出问题之一。
记者在一份飞利浦5W电子节能灯说明书上看到,该款节能灯含有铅、汞、镉以及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害元素及物质,分别分布于节能灯的毛管、灯头、镇流器3个部件中。按照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有的螺旋形电子节能灯毛管中的铅、汞,镇流器中的铅,塑料件中的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超标;而有的节能灯则在毛管、灯头、镇流器全部铅超标,毛管中汞超标。
一位环保学者介绍说,低剂量汞毒性对人体不同器官体系的危害,包括可造成成人肌力降低、疲劳感增加、后代畸形等;对儿童、婴幼儿可造成语言和记忆能力短缺、注意力不集中、自闭症、行走能力延迟等。而铅一旦进入人体,会阻碍血液的合成,导致贫血、头痛和肢体酸痛等,侵入大脑神经组织后还可能造成小孩的发育迟缓、多动症、智力低下等病症。
企业无积极性
记者在北京、湖南等地走访发现,无论是超市还是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白给也不要”。北京一家灯饰店老板说,曾有企业搞公益回收,却被人认为要把节能灯收去翻新再卖。另外,节能灯回收箱要垫海绵,运输得小心翼翼,搞回收纯粹“赔本儿赚吆喝”!一家照明企业业务经理说,在中部一些大城市社区开展的公益活动,往往半天也收不回几只节能灯,而垃圾桶、垃圾站里混在杂物中的废旧节能灯却时常可见,被当成普通生活垃圾被送填埋场或焚烧处理。
据记者了解,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拥有一套年处理废旧节能灯1700吨进口装置,在国内非常罕见。在这类处理线上,佩戴防护装备工作人员把废旧节能灯送进处理设备后,经粉碎、汞吸收等工序回收。但是这家企业存在严重“吃不饱”的现象,主要靠一些机关单位送点废旧灯管过来。
一位曾从事废旧节能灯管回收的废品回收商王先生告诉记者,就废品回收商和加工商而言,废旧节能灯管本身并没有像饮料瓶、废家电等废品那样的再利用价值,回收“无利可图”。另一位还在经营回收业务的李先生向《中国联合商报》表示:“购置一条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理流水线,大概需要1000多万元的资金投入。而流水线建成后,每根废旧节能灯回收成本又需要1元左右。”由于节能灯管易碎,在运输中有特殊的要求,加之回收时来源分散,对一些回收企业而言,运输成本较高。这位废品回收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把废灯管拿回来,提取出可利用的物质也就是荧光粉和一些有用的元素等,一根灯管再次利用的收益最多只有8角钱。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补贴,单靠企业自己,每回收处理一根节能灯管,就会赔掉2角钱,自然没有积极性。”
国际经验值得借鉴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国内节能灯回收还处于初级阶段,借鉴发达国家的回收方式有重要意义。在节能灯回收方面上有突出成效的国家有日本、欧洲国家和新加坡,这三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构建生产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回收成本的链条是他们的共同点,其中,欧洲国家采取的方式是零售商负责回收,生产商负责处理和综合利用,消费者承担部分回收成本。
一位熟悉欧美市场的深圳节能灯生产商耿先生告诉记者:“在法国进口一只节能灯就要征收0.15欧元的税,交给一家专业公司回收,超市门口都摆放着广告宣传,要求市民对节能灯无害化处理;欧盟实行生产者社会责任延伸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美国很多州都有立法,节能灯不能随便扔,有快递公司上门回收,但消费者要付快递费。再比如日本,企业付费主动将废旧灯管送到回收处理中心,家庭则通过垃圾分类将废弃灯具回收起来;台湾地区废旧节能灯回收率达80%以上,中国电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中台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一个制造、销售和回收废弃照明光源循环体系,汞、荧光粉、玻璃的回收利用率分别达100%、60%和30%。”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表示:“据我了解,我国在垃圾分类和重金属回收方面还没有相关立法,在节能灯管回收处理这方面更是存在空白。”他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规定,对废旧节能灯、电池等含有害金属的废弃物制定专门条例,设立专门回收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具体来说,发改委应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回收利用废节能灯,让企业有钱可赚,或者给予回收企业补贴,保证企业不亏损;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商业部门负责回收;环保部门则采取措施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