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日前通报今年新排污收费标准实施后的征收情况,全市一季度排污费开单金额达8800万元,相较去年一季度834万元大幅提升,将全部用于北京市污染治理工作。
据了解,北京市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4-15倍,为全国最高水平。排污收费实行按月申报,按月核定,按季度征收。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介绍,为鼓励在达标情况下进一步减少排放,惩罚超标准排放,北京市已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即污染物实际排放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时,按基准价减半计收排污费,在规定排放标准50%-100%之间,按基准价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时,除依规处罚外,还需按基准价加倍计收排污费。
新的排污费征收办法经济杠杆作用初显。仲崇磊告诉记者,四大燃煤电厂2014年一季度燃煤量共计260万吨,比去年同期约减少20万吨,同时部分污染物排放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50%,减半计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