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奶瓶更安全
——我国首个《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标准诞生记
本报通讯员 顾荣荣 陆从兰 记者 李正法
日前,中国首个奶瓶产品企业联盟标准《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正式发布,结束了我国奶瓶产品行业无安全标准的历史。该标准在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的协调组织下,由相关检测机构和奶瓶生产企业共同制订。江苏扬州检验检疫局所属江苏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作为标准起草组长单位之一,全程参与了该标准编制工作,并主导完成了其中的化学要求和化学性能测试方法部分。
目前,我国共有奶瓶生产企业200多家,过去由于安全标准的缺失,导致奶瓶生产制造、流通销售和市场监管等环节缺乏依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无法保障,一些质量低劣、不安全的奶瓶对婴幼儿健康与安全造成影响和危害的案例时有发生。
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关系着中国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关注奶瓶产品质量安全。因此,推动奶瓶产品标准化建设刻不容缓。江苏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轻工和儿童用品专业检测机构、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的会长单位。长期以来,本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原则,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该中心一直关注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致力于儿童用品标准的制定和检测方法研究。近年来,该中心先后完成各类科研课题32项,制定标准21项,获得国家专利22项,为促进我国儿童用品的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安全做出了努力,多次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
受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委托,江苏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很快完成了《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中的化学要求和化学性能测试方法部分标准制定。这次完成的奶瓶产品企业联盟标准,采用了现有国家卫生标准以及相关产品及材料国家标准,产品安全指标主要参考欧盟标准。同时,还考虑了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等地的标准以及我国现有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奶瓶容量刻度、密封性能、可拆卸部件、突出物、抗扯性能、吸管长度以及双酚A释放量、重金属迁移量等化学性能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原材料卫生、整体跌落强度、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及测试方法等欧盟标准未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奶瓶在使用时,不应有锐利边缘及尖端;刻度标识,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标有以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数值不得大于60ml;警示标识,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同时“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易碎标识,对于含有吸管的产品,应给出“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玻璃奶瓶则应附加“玻璃瓶易碎”标识;温度标识,对于钠钙玻璃奶瓶,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到温度较高的锅底或锅沿儿而导致变形。应特别注意瓶身消毒及使用时不可急冷急热,否则容易发生破裂现象”;材料,应符合《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橡胶奶嘴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12项标准。
企业联盟标准的发布,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奶瓶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弥补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的缺失,规范我国奶瓶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秩序,切实保证和提升奶瓶产品的质量安全,为我国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