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生物杀灭剂产品家族的概念进行了新的定义,将同一家族中风险等级和功能相似的各种产品类型也包含进去;
2.阐明了过渡期概念,允许新的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以投放市场直到相应的活性物质或产品类型被批准使用之时;
3.在BPR法规第95款框架下引入了“物质供应商”和“产品供应商”的概念,允许配方设计师申请列入第95款下合格供应商名单中;
4.扩大了BPR法规第95款下活性物质审查规划数据强制共享的范围,除了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资料以外还包括环境影响和运转走势方面的资料;
5.对于已简化认可的产品所提交的资料设置了数据保护期限;
6.进一步开拓ECHA秘书处的作用,为欧盟成员国在各项管理和执法活动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更多详情参见:http://echa.europa.eu/view-article/-/journal_content/tITle/new-bpr-amendments-enter-into-fo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