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提醒相关餐厨具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通告称,今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2014号法规,该法规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今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