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组织生产并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相关规定。要严格自查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严格规范标签标识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不具备自检能力的,要委托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水源、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同时,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