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正式实施
质检总局三部民生新规详细解读
根据质检总局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俞方平 摄
□ 本报记者 朱祝何
上班早高峰,好不容易等来的出租车,宁愿空驶也不愿前往拥堵路段。
有机产品标识五花八门,如何挑选真正的有机产品,消费者煞费脑筋。
标签上全是英文的进口乳粉,看上去让人一头雾水,分不清成分。
4月1日起,困扰消费者的上述问题将有答案,甚至烟消云散,因为一批关乎饮食与出行的新规定、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
新规实施当日,记者采访质检总局、标准制定者及业内专家,权威解读涉及民生的条款,提供消费参考。
电召服务“不到位”算拒载
“出租车禁挑客拒载。”很多媒体选取此点解读《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查询获悉,该标准明文规定:“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
而关于拒载,还有一点很重要,也被大多数媒体遗漏。仔细查阅新标准,拒载还有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
“电召拒载是新增的。”标准第一起草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相比2008版的旧标准,新国标对于电召服务的规定更详细,也更重视。出租汽车不是因为道路拥堵、车辆损坏等原因,没有如约履行电召服务,也属于拒载。
眼下,越来越多的乘客通过嘀嘀打车、快的打车等软件,进行出租约车。而标准鼓励出租汽车企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并对电召服务人员及驾驶员的职责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如驾驶员接受调度任务后,应准时到达约定地点;乘客未按约定乘车的,驾驶员应与乘客或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
由于是推荐性标准,不少乘客担心“落地”情况。在王浩看来,标准对于出租汽车服务作出基础性、基本性要求,促使整个行业向标准靠拢,起引导规范作用。“这是最低的要求,不少出租汽车服务地方标准比这要高,企业规范运营的内部服务标准更高。”
选有机产品认准“三要素”
走进超市,发现有机产品越来越多,但消费者的认知程度却并不高,挑选起来容易无从下手。
随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四位一体的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正式建立,包括《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以及《办法》规定的统一认证标志。
认证制度正式统一,而日常消费也变得更透明。
“就看产品上有没有‘三要素’:有机产品国家标志、认证机构名称、有机码,有这3个,就是真正认证的产品。”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针对市场消费情况,作出不少具体而细化的规定。
“取消有机转换标志,便于消费者辨识。转换标志和有机标志,有些消费者分不清楚。”上述负责人举例称,处于转换期内的产品,不算真正的有机产品,以后不能粘贴有机产品标识售卖。
一般来说,一个组织申请有机产品认证后,要有1~3年的转换期才能正式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在这1~3年内,农场要完全按照有机认证标准进行生产,但其产品不能叫有机产品,只能叫有机转换产品,只能使用相应的有机转换标志。因此,取消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能从根本上杜绝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利用有机转换认证冒充有机认证的行为。
“喊停”篡改乳粉标签欺诈行为
自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作出上述明确规定。
“主要目的是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按中国标准生产供应中国市场的产品,从源头上保证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最大程度避免篡改中文标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企业必须认真学习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产品符合中国的各项规定,保证中文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意义比较大。”乳制品专家雷永军解读称,新规能够让进口乳粉市场更加规范。原先一些进口乳粉贴的标签不合规格,国内消费者半天看不懂。也有一些产品贴着中文标签,但个别经销商偷偷将其换掉,按照自身理解换标识。
另外,质检总局规定,对华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自今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不是说谁想把奶粉生产出来,卖给中国就可以啦。”雷永军表示,注册规定的最大好处在于明确了生产企业负全责,出现问题易追溯。“现在等于工厂负责制,有一个前提是先看生产符不符合条件,把过去一些‘假洋鬼子品牌’、来料加工等行为一网打尽,让市场更纯粹。”
近几年,奶粉代购生意很火,市场状况也是鱼龙混杂。在雷永军看来,标签及注册新规,意味着厂商全程负责产品质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代购生产商门槛。“每一罐产品都‘有主’(可查),鼓励国外生产企业针对国内市场自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