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规定,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大口岸有机产品监管力度,对申报的进口有机产品实施入境验证,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并查验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确保进口有机产品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要求。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有机产品时应仔细查看该产品是否为正规渠道进口的有机产品,不要被一些虚假的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误导。首先应看销售产品包装上是否使用了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志(附图1),并同时标注了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等内容;也可向销售单位索取认证证书(附图2)、销售证等证明材料,查看所购买的有机产品是否在证书列明的认证范围内;还可登录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通过有机码(附图3)核实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已经获得认证以及证书是否已经过期等信息。
此外,如果消费者发现或购买了假冒的进口有机产品,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投诉和举报:一是向认证证书上标明的认证机构进行投诉;二是拔打12365电话,向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投诉举报;三是拨打国家认监委投诉受理电话010-82262671直接向国家认监委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