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在去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去年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活动133次,召回缺陷汽车531万辆,这是我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10年来,汽车召回数量最多的一年,虽然说明召回力度在加大,但仍有企业有侥幸心理,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表示,很多企业对缺陷汽车的召回是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之后进行的,但是也有一些生产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刻意隐瞒缺陷,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汽车企业从未开展过召回。
对于这样的企业该如何监督管理?陈钢表示,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有部门监督汽车企业在全球的召回行为,同时欢迎媒体和社会进行监督。陈钢说,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每天对国外召回信息进行监测,如果发现不按要求备案信息,或者同类产品在国外召回在中国不实施召回,将要开展缺陷调查,要依法进行处理,在督促企业履行召回责任的工作当中,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非常欢迎媒体和社会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