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欧盟发布(EU)No101/2014号法规,批准酪氨酸(L-tyrosine)作为饲料添加剂,法规有效期至2024年2月25日。
该法规明确了添加剂的构成:水解禽类羽毛中的角蛋白制成粉末状成品,酪氨酸最低含量为95%,并说明了检测方法,即饲料添加剂中酪氨酸的鉴定采用滴定法,欧洲药典(Ph.Eur.6.0,方法01/2008-1161);预混合物、复合饲料和饲料原料中酪氨酸的鉴定,采用柱后衍生离子交换层析法和分光光度法((EC)No 152/2009号法规)。
酪氨酸是一种含有酚羟基的芳香族极性α氨基酸。L-酪氨酸是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中的一种,是哺乳动物的必需氨基酸,又是生酮和生糖氨基酸。我国于2010年出版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已经把L-酪氨酸列为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2012年5月1日,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并正式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也接连出台;2013年12月30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发布,并于2014年2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新法规生效后,扩大了我国向欧洲出口饲料添加剂的种类及我国输欧活动物企业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范围。在此,浙江杭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要详细了解欧盟法规要求,严格按照欧盟要求生产和使用酪氨酸,确保产品顺利输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