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李先生想送给三岁的儿子禹禹一份过年礼物,考虑到儿子平时酷爱变形金刚,他便到李沧区一家批发市场进行选购。在批发市场一个摊位上,李先生看中一款变形金刚玩具,摊主也推荐称该款变形金刚玩具是“最新产品”,功能强大。当向摊主询问该款变形金刚玩具是否适合三岁儿童时,摊主拍着胸脯承诺没有问题。于是,李先生便购买了该款玩具送给儿子。禹禹对这款“变形金刚”爱不释手。可几天前,李先生在忙乎家务时,突然看到惊心的一幕:三岁的禹禹很轻松地将变形金刚的一个小部件拆卸下来放到嘴里!惊恐的他立即让禹禹吐出部件,随后李先生对玩具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款玩具的许多部件都很细小,并且易于拆卸。“幸亏发现得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李先生对此仍心有余悸。工商执法人员检查了李先生带来的玩具外包装,发现包装上没有印有“3C”强制认证标志及适用年龄限制警告提示。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地址来到李沧区某批发市场的摊位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很多玩具的包装上均没有印有“3C”强制认证标志,部分玩具没有标明年龄限制警告。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摊主将这些玩具下架停止销售,退还李先生购买费用,并对该摊位的经营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由于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不合格的玩具极易对儿童产生安全威胁。《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按照3岁和8岁两个年龄段对儿童玩具进行了等级划分,并对一些含小零件的玩具要求贴上年龄警告图标。同时规定,没有达到新标准的儿童玩具不准出厂销售。同时,国家对塑胶玩具、电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在购买玩具时,要注意包装或标识上必须有“3C”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