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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送检作假或将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663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陈玺撼)抛出检测结果指责肯德基卖转基因豆浆后,某视频网站近日便消失了,留下颇多疑点,对企业和社会均构成不良
 本报讯 (记者 陈玺撼)抛出检测结果指责肯德基卖“转基因豆浆”后,某视频网站近日便“消失”了,留下颇多疑点,对企业和社会均构成不良影响。这种行为,以往难有法律法规约束。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昨天表示,本市正在调研针对检测检验活动立法,市人大已将相关内容列入5年立法规划中。 

  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检测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但对于送检人的行为,上海认证协会会员傅张杰表示,目前还只能通过检测合同来约束。比如送检人欺骗检验机构,用茶水冒充尿液送检,再以此检测结果声称“某品牌茶水含有尿液成分”,这种送检人干扰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如何处罚,尚无明确说法。因此本市相关部门建议将立法对象范围扩大,将送检人的相关行为纳入监管,从而对整个检测活动的过程进行约束。 

  除了规范送检人送检的过程,相关立法还将规范公开检测报告行为。比如曝光肯德基“转基因豆浆”的那家网站,在没有证明其抽样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承检机构是否有检测“转基因”资质的前提下,贸然公布检测结果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沈伟民表示,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都应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原则上普通的送检人不应当擅自发布。未来上海的相关立法,将考虑按重要程度将食品安全信息分级,只能由对应等级的发布者才能发布,从而避免失实的送检报告误导公众,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来源:解放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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