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企业和个人要求口岸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职权保护的,必须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目前知识产权权利人办理海关备案,需要先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然后将纸面文件邮寄到海关总署。新系统启用后,备案申请人不但可以在线完成全部申请程序,无需再另行邮寄纸面文件,而且还可以及时对发现的差错进行更正,有望大大减轻提交申请的工作量和缩短申请所需时间。
除此之外,新系统允许申请人在海关总署作出核准申请的决定后缴纳备案费,避免出现申请人先缴费然后在海关总署驳回的情况下再申请退费的情况,并全程为备案申请人提供通知和提醒服务。
海关总署表示,希望新系统的启用能使权利人办理知识产权备案更加便捷,同时增加备案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口岸海关查获侵权商品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