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实验室动态 » 正文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开始申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1-28  浏览次数:918
核心提示: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一、实验室简介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一、实验室简介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主要开展遥感辐射传输机理与反演理论、遥感信息获取与处理前沿技术、地球空间信息综合集成与应用研究,以解决遥感领域面临的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的科学问题,开拓和发展遥感应用新领域、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推动遥感科学发展和应用水平的提高,为培养、造就高质量、高层次遥感科技人才服务。

  实验室研究方向:

  1. 遥感辐射传输机理研究

  发展与完善不同地物、尺度的遥感辐射传输和机理模型,建立全波段遥感模型模拟平台。

  2. 遥感定量反演前沿理论方法研究

  研究地球系统陆表、大气、海洋环境参量多源遥感数据协同反演的机理与方法,建立全波段多源遥感数据综合反演平台。

  3. 遥感与地球系统科学交叉研究

  发展多尺度遥感观测数据与地表过程模型的同化理论和技术体系,开展地表辐射与能量平衡、水循环、碳氮循环遥感和人类活动影响的综合研究,促进遥感在地球系统科学和全球变化研究中的应用。

  4. 新型遥感前沿技术研究

  研究新型遥感探测机理与方法,研制新型遥感实验装备与传感器,为我国航空、航天、深空探测提供前沿技术支撑。

  二、实验室重大科学计划

  实验室启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1-2014),重点支持的研究包括:

  1. 水循环研究中的重点支持研究内容:针对冰冻圈关键参数、水文过程关键参数、土壤水分和蒸散发的建模、反演与实验;

  2. 辐射与能量平衡研究中的重点支持研究内容:重点攻克有云时的地表辐射平衡问题和无云时气溶胶对地表辐射平衡的问题;

  3. 碳循环及植被生态研究中的重点支持内容:重点研究多源传感器的地上生物量反演,研究大气碳、氮浓度的时空分布特征;

  4. 遥感机理模型研究与平台建设:重点研究大气、陆地和海洋遥感机理模型,建设全波段遥感机理模拟平台。

  5. 人类活动影响与环境健康研究:解决影响疾病传播的主要环境因素:城市、湿地和森林(包括高度和类型)三类特定类型地表覆盖。

  6. 大气环境质量和全球变化:主要城市群气溶胶特性观测与气候效应研究,高气溶胶区域大气CO2浓度的卫星遥感反演算法。

  三、本年度开放研究基金重点支持方向:

  1. 遥感辐射传输机理与反演理论研究

  2. 遥感信息获取与处理前沿方法

  3. 空间信息集成与应用研究,开展农业、资源、灾害、环境与健康的应用与方法研究

  4. 与本实验室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研究

  5. 与实验室2014年全波段遥感机理综合试验相关的研究。试验目标为获取全波段多尺度遥感辐射散射特性测量与配套数据集,验证全波段遥感辐射与散射模型,为全波段多尺度遥感模拟系统的研发提供真实场景和遥感数据支撑。

  四、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条件与方法

  1. 国内外从事遥感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必须至少与一位我室研究人员合作申请。申请的课题需符合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中的课题设置,符合《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 申请者须填写《遥感科学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在实验室主页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 申请者将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14年2月14日之前寄(送)实验室办公室(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huanghb@radi.ac.cn。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函评,最终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实验室主任会议审定。

  4. 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者应与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签订合同,按合同计划进行工作,接受实验室的检查和监督。

  5. 研究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或其他成果署研究人员姓名,同时冠以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并标注开放课题项目编号。署名和标准须符合《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所有开放课题要求受资助者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研究论文。

  6.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强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开放课题经费不外拨,经费使用须符合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7. 欢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访问工作,来访人员可按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研究期内的成果或论文发表需标注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五、注意事项:

  1.不得重复照搬已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已获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联系人:黄华兵

  电话:010-6484873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0号北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来源: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631.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实验室 申请 遥感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