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有关精神以及《“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制定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发展规划,加快基础通用、强制性、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的部署要求,国家标准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和海洋局等九部门,制定了该《规划》。
《规划》在结合前期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七个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形势和需求,对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进行顶层设计。《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基本原则,提出了“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市场引领、创新驱动”、“重点突破、整体提升”、“面向国际、开放兼容”的基本原则。二是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要建设60个左右标准综合体,研制600项以上急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初步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基本健全,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技术标准创制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三是确定重点任务,提出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5年和2020年标准化发展路线、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化发展重点任务,选取了20个影响大、辐射广、示范强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综合标准化工程。四是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从加强标准化统筹协调、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标准国际突破、加强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标准化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等六个方面,研究制定了多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标准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规划》编制历时六个月,编制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分7个专业组展开工作, 直接参加起草的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共有两百余人。工作组先后三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问题,推进工作,对于顺利完成《规划》编制并发布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紧贴产业需求。《规划》以国务院决定为指导,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重点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提炼标准化项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出标准化作用。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发放征求意见稿83份,共收到修改意见220条,经研究采纳144条。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战略性新兴产业咨询委员会和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部分院士、专家对《规划》送审稿进行把关,保证《规划》编制质量。
为实施落实《规划》,国家标准委已启动了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发布年度标准综合体目录,提出具体标准项目,推进建立健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