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为首次运用“快速通道”限制程序(Article 68.2 of REACH ),该程序主要针对消费者接触的致癌致突变以及生殖毒性物质。
此次修订条款50中新增内容具体如下表:
5.若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和直接接触,且其含有列表的PAHs的量超过了1 mg/kg(占该部件的质量百分比为0.0001%),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供公众使用。产品包括:
•运动设备,如自行车,高尔夫球杆,球拍;
•家用器具,手推车,助行架;
•家用工具;
•衣物,鞋类,手套和运动服;
•皮带,手腕带,面具,头带。
6.玩具,包括活动用玩具,以及儿童护理产品,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其橡胶或塑料部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和直接接触,且其含有列表的PAHs的量超过了0.5 mg/kg(占该部件的质量百分比为0.00005%),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
7.第5,6点的限制要求不适用于在2015年12月27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
8.2017年12月27日之前,委员会将依据科技信息(包括产品中的PAHs的迁移)和替代PAHs的可能性,会对第5点的限量进行审核,可能的话,将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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