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环境监测领域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环办〔2010〕86号),我站拟开展2015年环境监测领域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提出2015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填写2015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每个建议表限写一个项目,表格下载地址:www.cnEMC.cn,“文件通知”栏目下),并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所有建议表电子版整理到一个文件夹后返回联系人邮箱,文件夹命名格式:XX省-2015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XX项)。逾期未提供视作无建议。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业务管理室 于勇
电子邮箱:ywgls@cnemc.cn
联系电话:(010)84943238
传真:(010)84943062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5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