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际动态 » 正文

便携式游泳池出口澳大利亚须遵守强制性标签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887
核心提示: 来自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消息,近日,澳大利亚《消费品(便携式游泳池)安全标准2013》对销往澳大利亚的便携式游
       来自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消息,近日,澳大利亚《消费品(便携式游泳池)安全标准2013》对销往澳大利亚的便携式游泳池制定了强制性标签标准。安全标准需要在便携式游泳池和其零售包装上加贴警告信息,目的是提醒消费者溺水的危险。该标签建议确保成年人随时监管儿童,并使儿童保持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此要求将在2014年3月30日生效。

    安全标准中指出,便携式游泳池是指设计给个人或家庭使用,或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游泳池:任何深度的可充气游泳池;任何深度的软边游泳池;深度不超过300mm的硬边游泳池。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警告信息的内容根据游泳池的深度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一是针对深度<300mm的便携式游泳池:“警告!在此类便携式游泳池发生过儿童溺亡的先例。确保成人随时监护。不要让儿童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在池里或池周边地方玩耍,将他们保持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使用后,请安全地排水和保存。”二是针对深度≥300mm的便携式游泳池:“警告!在此类便携式游泳池发生过儿童溺亡的先例。确保成人随时监护。不要让儿童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池里或池周边地方玩耍,将他们保持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游泳池护栏的法律适用于本游泳池。咨询当地政府机构有关护栏标准的要求。”

    上述警告语句必须永久印刷或压印于产品、零售包装或标签上;年满18岁并视力正常的人士可从3米距离处清晰识别语句;“WARNING!”(警告!)文字大小不少于10mm高,其他文字不少于6mm高;警告信息的文字颜色,应与印刷或压印在产品或贴在标签上的背景颜色对比鲜明。此外,便携式游泳池上张贴的安全符号也必须注意四点:一是直径不少于40mm;二是用蓝色和白色标出;三是永久性地印刷或以浮凸的形式印在游泳池上,并与背景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四是位置与警告信息临近。

    每年,因疏于家长看管或产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年幼儿童在便携式游泳池内溺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发达国家对此类儿童产品设立的准入门槛和技术壁垒也越来越高。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一方面,企业要遵守《消费品(便携式游泳池)安全标准2013》,并及时关注标准的更新或变化,生产前与采购方、出口商就产品质量、标签等要求随时沟通,消除出口隐患;另一方面,提高管理水平,主动对产品开展风险评估、监测和管理,增强自检自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3667.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