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科网讯 2013年9月,墨西哥原电信管理机构——墨西哥联邦电信委员会(COFETEL )被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院(IFETEL)所取代。自此,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院(IFETEL)将负责墨西哥电信所有进口设备所需的检测以及型式批准流程,COFETEL也不再存在。
IFETEL的职责将包括:
定义可被特许运营商使用的电信和广播射频频段;
授予运营权并批准任何运营权的转让;
颁发或更新电信行业法规;
识别和调控电信垄断。
对于已通过COFETEL完成的墨西哥电信型式批准, IFETEL将保留母型号相同的编号系统以及相同系列的批准证书号。
未来,所有IFETEL体系下批准的产品下应标示如下:
对于整机无线产品,标识“IFETEL: xxxxxxxxxxxxx”;
对于含有获批准模块的主机产品,标识“This product contains an Approved module, Model No. xxxx, IFETEL No. xxxxxxxxxxxxx”(本产品包含获批准的模块,型号为xxxx,IFETEL批准号为xxxxxxxxxxxxx)
墨西哥对于使用900MHz、2.4GHZ和5GHz射频设备的NOM-121要求和测试将保持不变,直至IFETEL发布新的测试程序和要求。